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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
病假与医疗期的区别及计算方法,你
东莞劳动律师获悉
什么是病假?
病假是指员工因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情况。企业应当根据职工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数额的病假。病假的长短取决于员工的身体状况。
什么是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休息且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医疗期的长短是有法定标准的。
还是有点困惑?只需记住以下公式即可:
医疗期=最长法定病假天数
比如,小明出了车祸,需要休8个月的病假,但按照他的工龄,医疗期是6个月。这6个月内,公司不得与小明解除劳动合同。 6个月后,即使小明仍在病假,公司也可以选择解除合同。
亲爱的,你明白吗?
让我们仔细看看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
一个时期设定不同的标准
医疗期限的长短有法定标准。它是根据雇员的工作年限依法确定的。例如,工作一年后,医疗期为3个月。这是固定的。无论你想休多久病假,法律只给你3个月的医疗期。保护。病假的长短取决于员工的身体状况。其实,只要接受治疗就需要多长时间。
员工享受医疗期标准
1、在单位实际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医疗期,在单位实际工作年限不满五年的,为三个月;实际工作经历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经历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经历不满五年的,为六个月;
3、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十二个月;
四、十五岁以上二十岁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岁以上的,是二十四个月。
《企业职工非因工伤病医疗期限规定》
另外,根据《关于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劳动部[1995]309号)的相关规定,患有某些特殊疾病(癌症、精神病、瘫痪)的职工在24小时内无法治愈。 - 个月的医疗期。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限。
2、劳动关系保护水平不同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医疗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参照工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相关伤害和职业病。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必须辞去工作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退休、辞职手续,享受退休、辞职福利;被认定为五级至十级的人员,在医疗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对病假期间劳动关系的保护没有特别规定。一般来说,当劳动者请病假且病假时间短于医疗期限时,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请病假但病假超过医疗期限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温馨提示:不少企业认为,员工在医疗期满后申请病假,不需要公司批准。其实这是不合适的。相关法律政策仅规定企业可以在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企业选择维持劳动关系东莞劳动律师,就不能因此不给员工安排病假。一个可行的办法是允许员工申请事假;或者公司考虑调整工作岗位,员工仍主张不能工作的,公司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三个假期的不同待遇
职工在医疗期间,可以依法享受病假工资、疾病救助金和医疗福利。但在一般病假期间或超出医疗期限时,您无法享受这些福利。
病假工资标准
《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部发[1995]309号)
第五十九条 企业在病假期间支付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
国家只规定了一个最低基数,每个地区的政策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参考当地工资规定。一般来说,病假工资标准遵循以下五点: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规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的,按照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的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中无约定。工资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当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病假工资最低标准为市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规定的劳动律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5、地区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地区规定执行,如上海。
住院期间有工资福利吗?
我在现在公司的销售部门工作了四年了。我目前因慢性病住院治疗。在我住院期间,公司说我有医疗保险,并停止支付我的工资。公司的这一说法有法律依据吗?
解析答案:
公司以你已经享受医疗保险为由停发工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住院期间,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享受病假工资。
首先,你住院医保和你病假工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和法律关系。享受医疗保险并不影响您享受病假福利的能力。医疗保险仅保障参保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后的基本医疗需要;病假工资是指劳动者本人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企业按照劳动者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工作年限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在单位服务的,依法给予一定的病假,在病假期限内发给一定的工资。
其次,劳动法规定的“医疗期”和“治疗期”不同。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享受一定工资的期限。医疗期计算为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具体按照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根据个人情况确定实际工作年限和在单位工作年限。 ;同时,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企业应当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津贴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根据上述规定,由于您在公司工作满四年,公司应给予您三个月的病假工资,且每月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如果公司拒绝支付,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另外,如果您在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公司应向您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
重要提示
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需要说明的是,病假工资是指扣除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之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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