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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出结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仲裁确定劳动关系流程: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提交答辩书;开庭前通知,组成仲裁庭;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