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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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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病假超 2 个月,能否因长期缺

时间:2024-10-16 00:03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劳动律师获悉

有一名员工已在公司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他最近请病假,被诊断为抑郁症。他已经在家休息两个多月了劳动律师,短期内不会回来工作。按工龄计算,其医疗期将在1年以上。员工的雇佣期为主管,领导一个团队。由于他长期缺席,无法开展正常工作。能否转为普通员工,工资相应减少?

专家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可以调动职务:

从你的描述来看,该员工的医疗期未满,不能以医疗期满后无法从事原工作为由调动。如果以不称职为由调岗,用人单位需要承担更严格的举证责任,包括提供昂贵的公司公布的考核标准、员工的具体考核流程、考核结果、能够证明自己未通过考核的事实证据等收集难度较大,患病员工(特别是患有抑郁症等精神疾病患者)调岗风险较大。

从最大限度降低运营风险的角度来看,建议贵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进行岗位调整。为了达成协议东莞劳动律师,贵公司可以考虑从以下两个方面做出让步:

(一)工作调动但不减薪的;

(二)约定工作调动期限。期满后如能继续工作的,将恢复原职(此期间可设定为医疗期的计算期满日)。

如果双方仍不能就协商调动达成一致,且员工能够提供有效病假证明的,则只有在员工请病假的情况下才能做出以下安排:

(1)病假期间保留其职务,但暂停其工作权限并支付病假工资(如果公司能够接受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则不会涉及更多法律风险);

(2)安排另一名员工暂时接替其工作(如会导致新接任员工的职位或工资增加,须在相关文件中注明工作岗位的期限或内容调整) )。

当然,你也可以考虑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对于公司管理层来说将是一劳永逸的选择。

最后,有两点需要注意:

(一)如果员工的抑郁程度已达到可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程度医疗期,其在此期间签署的所有协议均可能被视为无效。

(2)处理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刺激员工病情恶化。

东莞劳动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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