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劳动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联系我们
诉讼指南
在线留言
法律论坛
图片新闻
业务范围
企业位置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形式:? 依法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自行和解。? 向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一方不愿调解,或双方调解不成,即向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未经仲裁机构作出处理的劳动争议,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式和程序解决其争议:一、协商解决;二、企业调解;三、劳动仲裁;四、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