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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如何处理工伤私了后伤情加重的情形
发生工伤私了的事情,一般都由两方面造成,一方面是用人单位为了逃避安全责任和工伤保险责任。多数用人单位乘人之危,胁迫、利诱工伤职工放弃部分应得待遇。这就是工伤职工在协商处理工伤时,工伤待遇总是缩水的原因。另一方面是工伤职工不了解工伤保险规定和自己的权益,法律意识不强,自我保护的能力较弱,有的在困难时出于无奈,或者贪一时之利,陷入对方的圈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可以报销;住院治疗期间享受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标准为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停工留薪期满经评残后,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一系列伤残待遇。
因此,尽管双方私下达成了协议,双方签字同意,但是郑某在没有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情形下,不清楚自己应得的工伤待遇,根据此协议郑某获得的工伤待遇与依法应得的工伤待遇相差甚远,显失公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可以请求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