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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
怎么给员工办理入职手续?
时间:2018-04-28 【转载】
一、新员工入职,用人单位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发布招聘简章。
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和面试,检查和收集证明及相关个人资料。
新员工填写《员工档案表》或者《用工登记表》等有关表格。
给新员工送达《报到通知书》。
新员工凭《报到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领取工号牌、工作服等相关物件,准备参加培训或者直接开始工作。
将新员工资料归档,并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
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到期后进行考核转正。
二、新员工入职流程需要的材料如下:
1、员工填写《应聘登记表》,并交验各种证件:
2、一寸免冠照片3张;
3、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5、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
6、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7、体检合格证明;
8、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职位说明书。
三、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 劳动者辞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2、 由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对辞职员工进行约谈,了解辞职原因。
3、将了解到的情况报用人单位相关部门或者直接给劳动者办理手续。
4、 在人力资源部门领取《离职移交清单》,办理交结手续,交还用人单位的证件等物件。
5、 给劳动者结清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将材料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