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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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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致残必须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吗

李某系开发区实业总公司电焊工,,2008年6月在作业时,因 发生电器短路灼伤双脚,造成右小腿轻度萎缩、膝关节创伤性关 节炎、功能不全、右前足缺失、左足趾末节缺失。2008年10月, 李某自己找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伤残等级被评定为工伤五级。他 据此要求企业兑现伤残待遇,公司拒绝支付">费用;李某向当地劳 动保障部门反映情况,指责企业的做法不对。但当地劳动保障部 门却认为企业的做法是正确的。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是指经国家法律授权、专门从事对工伤职 工伤残、病残等级进行鉴定的机构。它是一个非常设机构。根据国家 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为两级,即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分别由 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 并设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事机构,由专人负责委员会的工作。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须按照规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 专家应具备三个条件::—是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是掌握劳动能为鉴定的相关知识;、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同时 还将保证一定的数量和专业类别,以满足劳动能力鉴定的专业和技术 要求。
司法鉴定机构所作的伤残鉴定只有在涉及雇主对雇员的责任时, 由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受伤雇员参照工伤标准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因此,本案中的李某应在伤情被认定为工伤后,向有关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而不应自行委托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分析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负伤的伤残程度应卣设 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玉伤伤 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并据此享受《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伤 保险待遇。由于李某并非在上述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虽然 有司法(">法医)鉴定机构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依法仍然不能享受相 应的工伤伤残待遇。李某应进行工伤认定程序,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 员会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 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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