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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买房,如何唤醒沉睡的公积金?

时间:2017-07-06  【转载】

7月1日起,本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如果你去年工资上涨了,这意味着你7月份的工资条扣款额变多了,同时公积金账户余额也变多了。公积金除了来买房还贷外,还能提取出来使用吗?劳动报微信日前发布《在上海,到底怎么用公积金付房租、付物业费?答案来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大家解惑相关问题。

  最高每月多缴238元

  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与你的上年度平均工资有关。

  一般来说,你的上年度平均工资越高、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也就越高,反之亦然,但缴存基数是存在上限和下限的。

  如果你上一年月平均工资处于下限(2190元)的,以下限作为缴存基数,也就是说,7月起每月多缴公积金24元。

  如果你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限(19512元)的,以上限作为缴存基数,即7月起每月多缴公积金238元。

  如果你月平均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的,则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缴存基数。如果你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没有上涨,那么你7月的公积缴纳额就不会增加,工资单上的扣款额就没有变化。

  符合5个条件可用公积金付房租

  有一些不买房的职工感觉,多缴纳了公积金,到手工资少了,并不划算,其实不然。职工多缴了多少公积金,单位也同样多缴了这些金额,一起进入职工的公积金账户,账户里的钱全部都是职工的。就算不买房,公积金也不至于沉睡到退休才能拿出来。

  那么,到底哪些人可以把公积金提取出来付房租呢?记者了解到,首先,你要满足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条件;其次,你和你的配偶目前要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而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且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另外,你和你的配偶的租赁行为应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还有不少网友常在劳动报微信后台询问:租哪些房子可以用公积金付房租?其实,这里说的租赁住房是指承租本市由政府认定的公共租赁住房,包括:原廉租住房、原公共租赁住房,或承租本市其他住房商品住房,即公有住房、售后公房、由单位提供的住房等。

  在此特别提醒大家,如申请人的配偶参与提取,也应符合《关于进一步放宽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及本操作细则中申请人的相关规定。

  2类人可提取公积金付物业费

  公积金除了可以用来交房租,还可以交物业费。据悉,两类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物业服务费。

  一类是购买并自住本市由政府认定的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另一类是居住本市自有产权住房,且月工资收入低于6000元的职工(含6000元,按当年度本市共有产权保障房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准入标准)。

  那么,账户余额不足怎么办?据了解,申请人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足时,经共同提取人书面同意,可以申请提取共同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共同提取人限定为申请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

  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也可提取公积金

  除了上述符合条件的人以外,困难职工也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费用。

  第一类困难职工是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

  第二类困难职工是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亲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重病、大病,且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

  第三类困难职工是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公布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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