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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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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没盖章有效吗

查公司与杜小姐签定的劳作合同时发现,公司在这份劳作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公章,也没有合同鉴证机关的鉴证,公司这方只需一个法人代表的自己签字。杜小姐在某公司做文秘作业一年多了。近来,在作业中出了几回过失,让总经理很不满足。所以,公司决议免除她的劳作合同。杜小姐对此不服,提起了劳作争议裁定。裁定组织在检有人以为这份合同归于无效,但杜小姐不同意,她以为:“榜首,我与公司签定的劳作合同,虽然公司没有加盖公章,但作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自身就不契合缔结合同的方式要件,再加上又没有通过鉴证,有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名,这就表明公司认可该合同,怎么能说是无效合同呢?第二,这份合同虽然没通过鉴证机关检查鉴证,但合同条款中并没有违法和不公正的内容呀。所以,不能说这是一份无效劳作合同。”

又有人以为:“劳这份劳作合同当然无效了。” 
这份劳作合同无效吗?

依据法律规公章就确定是无效合同。

实际上,该公司与杜小姐两边都则,用人单位在与劳作者签定的劳作合同时,应该在劳作合同上签章。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本案中的公司在劳作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是不契合劳作法规则的,但这个疑问的呈现首要是由公司的差错形成的,公司应当承当首要职责。所以,虽然合同未加盖公章,但毕竟有法人代表(总经理)的签名,法人代表有权代表公司缔结合同。不能仅凭没有盖已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按合同的约好履行了相应的责任,也享受了各自的权力,如今有人俄然说合同是无效的,实在是荒诞可笑。

综上所述,虽然该合同在方式上有必定的缺点,但还不能因而确定该合同无效。只需该合同内容是合法的,且两边在签定时没有任何一方存在诈骗或钳制行动,裁定组织完全可以将它看做一份有用的劳作合同。

其次,关于劳作合同的鉴证,中国当前的规则是“鼓舞鉴证”,而不是“强制性鉴证”。换句话说,鉴证仅仅劳作合同站不住脚的。

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检查确定的一种方式,并不是劳作合同建立的必备条件,更不能用它来作为劳作合同是不是有用的象征。因而,称劳作合同未经鉴证机关审阅盖章,即是无效合同的说法,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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