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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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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市人民法院以强迫职工劳动罪一审讯处被告人罗俊标有期徒刑三年
2001年9月初,罗俊标、罗燕娟为牟利非法开设组装耳机线的家庭式工场,要林元周、刘启周为其招工。近日,潮阳市人民法院以强迫职工劳动罪一审讯处被告人罗俊标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江西籍童工谭某不堪重负,多次要求回家均遭拒绝并被辱骂,以至于去年11月10日早晨独自离厂,至今着落不明。林元周除直接自己招收一人,又以先容1名工人每月50元先容费的报酬通过曾勇及曾清文(已处理)分3批从江西省萍乡市等地招来19名工人,并声明每月工资200元(食、住除外),工人中有未满16周岁的童工14名。罗俊标、罗燕娟划定进厂工人必需到年底才能离开回家;并划定逐日工作13个小时,放工后不能随意离开宿舍。
。罗燕娟等四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三年,并处罚金。刘启周则自己张贴招工启事,以每月300元至350元的工资分别招收7名工人,其中未满16周岁的童工1名。
广东省潮阳市人罗俊标、罗燕娟夫妇在其私设的家庭式工场强迫工人超时劳动,致使童工谭某离厂出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