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劳动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dgldlsh.com 东莞劳动仲裁律师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
合同纠纷诉讼费知多少?含非财产、财产及其他费用详解
东莞劳动律师获悉
一、合同纠纷诉讼费要多少
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是当事人因涉及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例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由法院依法收取的一种费用。
财产案件受理费,这是针对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而提起诉讼的情况,由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一种费用。
3、其他诉讼费用。
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规定。
诉讼费包括:
检查费用、评估费用、公示费用、本地常用民族语言文字翻译费用除外。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因应人民法院开庭决定而必须支出的交通成本、食宿开销、日常开支以及因无法工作所造成的收入损失。
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财产案件费用收取,依据诉讼要求数额,参照右侧比例分级累计支付,在不超过壹万元额度内,每宗案件需缴纳伍拾元整。
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诉讼费如何交纳退还
诉讼费用需原告方、对案件享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提起上诉者先行垫付。若被告方提起反诉,且根据相关规定须缴纳诉讼费用,则由被告方承担该费用。涉及追讨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先缴纳诉讼费用。
申请费用需由申请人提前缴纳。不过,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第(一)项及第(六)项规定,某些申请费用并非由申请人预先支付,而是执行申请费用在执行程序完成后缴纳,破产申请费用在破产程序清算结束后缴纳。
这里所说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诉讼参与者在法律程序里调整诉讼的诉求金额,案件受理的费用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当事人若要提升诉讼请求的金额,就应根据调整后的诉讼请求金额来补缴费用。
如果诉讼参与者在庭审结束之前申请降低诉讼要求,那么将依照调整后的诉讼请求金额来计算退还的款项。
第二十二条 原告在接到法院通知后七天内需缴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则由提起反诉的一方在反诉提出后七天内完成缴费。
诉讼费用的预缴义务由提出上诉的一方承担,在向法院递交上诉请求时完成。若双方均选择上诉,各自需独立完成缴费。若上诉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缴费,法院需在七天内发出缴费通知。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拖延缴纳诉讼费,也没有申请司法援助98. 合同纠纷执行费用管理,或者申请援助未被批准,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仍不缴费的,法院将依法处理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的要求,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应由申请再审的一方预先缴纳费用,如果双方当事人均申请再审东莞劳动律师,则各自分别缴纳。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需要转办、转交的案件,原先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需要将当事人已缴纳的诉讼费一并转交给受理案件的法院。
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若察觉其中涉及刑事犯罪,会将案件转交相关机构处理,此时当事人已付的诉讼费会被退还;如果案件移交后民事部分仍需继续审理,那么当事人先前缴纳的诉讼费将不会被退还。
终止法律程序、暂停强制措施的个案,先前缴纳的诉讼费用和申请费用不予退还。当终止法律程序、暂停强制措施的理由消失,法律程序和强制措施恢复时,无需再次缴纳诉讼费用和申请费用。
二审法院裁定案件发回重审时,需要将上诉人已缴纳的二审诉讼费退还。
若初审法院裁定不受理或驳回起诉,需将当事人已缴纳的诉讼费退还;若当事人对初审判决不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若维持初审判决,初审法院仍需退还当事人已缴纳的诉讼费。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款所决定停止审理的法律程序,按照相关行政办法的条款劳动律师,已经收缴的诉讼申请费用不予退还。
合同争议未必能由当事人协商化解,因此诉诸司法途径成为必要选择,诉讼成本的分担方式备受瞩目,费用计算采用分档累进制,涵盖检查费、评估费、公示费等各项支出。
东莞劳动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