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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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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是否属于工资及员工举证责任
东莞劳动律师获悉
【实务问题】年终奖纠纷中的八个常见问题
作者是东莞市劳动律师、安徽浩华人力资源法律服务中心执行主任胡敏。实用文章欢迎朋友圈转载,欢迎来稿。
1、年终奖算工资吗?
根据《工资总额构成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包括奖金。 《工资总额构成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二条明确规定,年终奖金属于奖金范围。因此,年终奖应纳入工资总额范围,本质上是工资。
2、员工要求公司发放年终奖,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无论谁提出主张,都必须提供证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有责任为其主张提供证据。员工要求单位发放年终奖的,必须提供单位发放年终奖的证据。义务,如劳动合同中的年终奖规定、单位有关年终奖的规章制度等。如果员工不能有效提供证据,其主张将难以得到支持。
3、单位有没有发年终奖金?
劳动法对年终奖的发放没有强制性规定。是否发放年终奖金是单位的自主权。但劳动合同有明确规定的,或者单位规章制度对年终奖金有明确规定的,单位应当按照协议或者规定支付。
4、单位以实物形式兑现年终奖金是否合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代货币的有价证券支付。由于年终奖属于工资性质,年终奖的支付不能以实物形式兑换。
5、辞职拿不到年终奖合法吗?
实践中,不少单位规定,在发放年终奖时辞职的员工年终奖争议,不再发放年终奖。从公平的角度来看,虽然员工在发放年终奖时已经辞职,但员工在年内确实做出了贡献。根据员工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年终奖更为合理。部分地区对此有相应规定。例如,《深圳市职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劳动律师,职工的年终奖金和其他未到期工资按照职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划并发布。因此,辞职不发放年终奖在实践中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6、年终奖金是否应纳入经济补偿金计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照应得职工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收入。由于年终奖金属于奖金范围,本质上是职工的货币收入,因此应纳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7、年终奖仲裁时效是多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纠纷的东莞劳动律师,诉讼时效可以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计算,但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年终奖本质上是工资,工人主张年终奖最迟应在辞职后一年内领取,否则就失去胜诉权利。
8、您对单位年终奖金有何建议?
先合法化,再协议,这是单位用工法律风险和负成本控制的基本原则。如果单位没有规定或同意年终奖金的发放,建议单位先梳理一下员工当年的工资和加班费是否已足额支付,是否安排了带薪年休假并采取。如果没有,优先完成法定部分。否则一发出就付款,该付款的又得重新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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