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劳动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dgldlsh.com 东莞劳动仲裁律师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仲裁程序中止的情形有哪些?快来了
东莞劳动律师获悉
公正、守信、务实、和谐
在仲裁实践中,我们偶尔会遇到因出现特殊情况而导致仲裁程序无法继续、中途停止的情况。这就是所谓的仲裁程序中止。那么哪些情况会导致仲裁程序中止呢?小编根据《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整理了相关知识点如下:
一
应当终止的情形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
2、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其继承人参加仲裁;
3、一方当事人丧失行为能力且法定代表人尚未确定的;
4、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仲裁程序,权利义务的继承人尚未确定的;
5、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无法参加仲裁;
6、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
七、其他应当中止仲裁的情形。
二
可以终止的情况
经双方共同申请,经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同意,仲裁程序可以中止。
三
中止仲裁程序的决定机构
如果中止的原因在仲裁庭组成之前出现,则应由委员会作出决定;如果中止的原因是在仲裁庭组成之后出现的东莞劳动律师,则由仲裁庭作出决定。
四
恢复仲裁程序
中止仲裁的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仲裁。中止或者恢复仲裁的决定应当通知当事人。
哈中
哈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东北亚国际仲裁中心)是哈尔滨市唯一常设民商事仲裁机构,于1996年8月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成立。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依据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受理境内外平等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纠纷,主要包括买卖、捐赠、借贷、租赁、融资租赁、承包等纠纷。 、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等合同纠纷。
签订合同时需要在合同中签署仲裁条款
标准仲裁条款如下: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补充仲裁协议文本样本:
双方因XX合同发生的纠纷现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东莞劳动律师,根据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约定的交货条款:
本合同签署人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件等所有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送达该地址的相关文件如未签收或拒绝签收,则以文件退回日期为送达日期。
温馨提示:
如果您在仲裁过程中发现仲裁员或仲裁工作人员故意刁难、索要钱财、违法、违反仲裁规则等行为,可以向协会监督管理部投诉。
监督管理部电话:-
邮件:
识别下方二维码,填写仲裁认知、满意度、可信度调查问卷。感谢您的参与!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电话:-
传真:0451-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
学华南一路66号
汇鸿金融港7号楼3-5层
电子邮件:
东莞劳动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