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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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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律

时间:2024-10-15 20:09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劳动律师获悉

民事纠纷:又称民事纠纷,是法律纠纷和社会纠纷的一种。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涉及民事权利和义务的社会纠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诉讼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这些活动中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受到民事诉讼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诉讼法规定的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特定社会关系,由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构成。诉讼: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请求,请求特定法院解决特定的法律请求或主张(诉讼) 诉讼权: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对民事纠纷进行裁决的权利。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请求确认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以及所主张的具体法律事实是否存在或者合法有效的请求。起诉。给付诉讼是指原告请求被告履行一定给付义务的诉讼:原告利用法院判决改变既定或者现存的民事法律关系或者民事权益的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辩论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当事人有权根据案件事实和争议问题陈述自己的主张和依据,并相互反驳、辩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自由支配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处分原则是民事诉讼的核心。合议制:又称合议制,是指由三名以上法官组成审判集体,代表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的制度。回避制度: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经济案件时,执行审判任务的法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与案件有一定的利害关系,并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定情形。他们应该退出案件的审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也有权要求更换陪审员。公开审理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依法公开审理和宣判的制度。两级法院制度是指民事案件经两级法院审理终结的制度。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恒定管辖权:指对案件的管辖权的确定,以起诉时间为依据。案件提交起诉时对该案有管辖权的法院。其管辖权不因诉讼过程中决定管辖的事实发生变化而受到影响。分级管辖:是指确定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认定主要依据三个因素: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和简单程度、影响大小。地域管辖:是指按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和民事案件隶属关系划分的诉讼管辖权。它要解决的是同级不同地区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属于特定人民法院管辖。

协议管辖:又称协商一致管辖或协议管辖,是指民事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双方当事人以书面形式约定法院管辖。裁定管辖:是指根据人民法院的裁定确定诉讼管辖的法院。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依法以裁决的方式指定本辖区内的下级人民法院对具体案件行使管辖。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被诉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的主张。当事人:个人是指就具体民事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或者法律关系的人,以及希望对方保护的人。 。 (从广义上讲劳动律师,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虽然没有造成本案的发生,但由于其向原告、被告提出了独立请求权,因此也是一方当事人。此外,基于诉讼目的或法律规定(为他人利益行使起诉权的人也可称为当事人)合法当事人:是指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就某一特定诉讼成为原告或被告并因此受到约束的当事人根据案件的判决。诉讼权利能力:又称诉讼能力,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民事诉讼权利和承担民事诉讼义务的能力。解决的是当事人的合法资格问题。诉讼能力:是指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能力。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才有诉讼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诉讼能力,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代理。诉讼。

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关系:①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则必须具有诉讼权利能力; ②无民事权利能力人也可以有诉讼权利能力。这里主要的情况是对其他组织诉讼权利能力的认定。三人:是指对原告、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具有独立请求权,或者无独立请求权但对案件结果有利害关系并参加正在进行的诉讼的人。人们。有度散:是指对原告、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享有独立请求权并参加诉讼的人。无独三:是指虽然对原告与被告之间的争议标的没有独立主张权利,但对案件结果具有合法利益并参加诉讼的人。共同诉讼:是指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两人以上,且诉讼标的相同或者类型相同,在人民法院共同进行的诉讼。共同诉讼一般分为普通共同诉讼和必要共同诉讼。普通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人数在两人以上,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类别,人民法院认为经当事人同意可以一并审理的诉讼。必要性:指一方当事人或者双方当事人两人以上且诉讼标的相同,必须共同进行的诉讼。代表人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人数众多(10人以上)且诉讼标的相同或者类型相同,并推选其中一名或者多名代表人的诉讼。分为一定人数的代表诉讼和不定人数的代表诉讼。

证据: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材料,是法院认定案件事实、作出判决的依据。民事诉讼证据具有以下三个基本属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将来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时,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证据进行固定和保护的制度。举证期限:是指法律规定或者法院指定当事人能够有效举证的期限。民事诉讼举证:是指当事人和法院依法运用证据认定民事争议案件事实的活动。证明对象:是指当事人之间存在争议,并经诉讼参与人及法院运用证据证明的、对案件解决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承认: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承认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案件事实属实。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人民法院判决的顺利执行,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必要时决定对相关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制度,当然。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发生前,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先于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对某些民事案件作出终审判决之前,为解决当事人的燃眉之急。当事人的生活或者生产活动中民事诉讼,根据其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先行向申请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财产或者履行或者停止履行一定行为的法律制度。行为保全:请求支付已完成的行为可能因被申请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对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导致判决无法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停止执行。它。需要某种行为或某种行为的保存。

诉前禁令:在提起诉讼之前,法院根据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采取措施制止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的侵权行为,以保护合法权益。权利人的权利和利益。司法救济: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中提供充分理由证明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决定。但对于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缴、减缴、免缴诉讼费用,以及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确实或者暂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没有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等原因,可以缓缴、减缴或者免缴诉讼费用。困难重重,建立向需要救助的申请人发放紧急资助专项资金的制度。起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纠纷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理予以司法保护的行为。撤诉: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宣判前,原告请求撤回诉讼。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继续审理或者继续审理的制度。终止诉讼:诉讼过程中,因出现法律原因,导致案件无法或者不需要继续审理的,被诉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案件审理。终止诉讼:是指诉讼过程中,由于法定终止事由,不需要或者不可能继续诉讼程序,人民法院决定终止诉讼程序的制度。

非诉讼案件和非诉讼程序:非诉讼案件是指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些事实和权利存在,且不存在民事权益争议的案件。后者是指解决民事非诉案件所适用的程序。监督程序: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以支付令催促债务人限期履行货币债务。公示催告程序:是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基于法定事由提出的申请,采取公示方式催促不明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给付的。在法院内宣告权利的非诉讼程序。付款令:有管辖权的法院发出的敦促债务人偿还货币债务的命令。除权判决:是指在没有人声明权利或者声明无效的前提下,以公示方式催告申请人的申请,法院作出该法案或者其他事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判断。简答:简述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是指缓解、消除民事纠纷的方法和制度。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有以下三种: 自行救济:是指纠纷主体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以达到维护自身权益的目的,包括自决、和解等;社会救济:包括调解(诉讼外调解)和仲裁,这是依靠社会力量处理民事纠纷的机制;公共救济:指诉讼;回避制度的内容:为保证案件公正处理而设立的制度。一方面,它是实体判决公正的重要保障,可以防止法官和与案件有一定利害关系的其他相关人员因偏袒而造成不公正的判决。另一方面,也是程序公正的重要体现。

回避制度可以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当事人对法院公正性的信任。回避理由: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密切相关。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回避制度适用于法官、书记员、翻译员、鉴定人、检查人员、执行人员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及其代理权限: 范围: 1、东莞市劳动律师。 2、当事人的近亲属。 3、有关社会团体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员。四、经法院认可的其他公民。代理权限: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在一般授权的情况下,受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仅享有纯粹的程序性诉讼权利,只能代表其进行一般诉讼行为东莞劳动律师,如申请撤销、提出管辖异议、陈述案件事实等。当事人需要诉讼代理人进行某些与其实体权益密切相关的诉讼行为的,必须在一般授权的基础上进行特别授权。 1、即该证据不被法院采信,从而失去作为证明当事人诉讼主张的证据效力。 2、当事人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3、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法庭在庭审过程中不再组织质证;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4、因无法提供证据,法庭在庭审过程中不组织质证。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逾期提交的证据,除非对方同意质证,否则不能作为证据。

5、属于《证据规定》规定的新证据,且在举证期限前提出,案件重新审理的,提议方应当承担额外的合理差旅费、误工费、证人出庭作证、诉讼等合理费用。此次扩张造成的直接损失。我国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 1、当事人有责任就直接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 2、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直接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没有证据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 3、在合并纠纷中,主张合并关系成立并有效的一方,应当就合并成立并有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并变更、终止、终止、撤销的当事人应当对造成合同关系变更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合营企业是否履行有争议的,由履行义务方承担责任。因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代理权主张人负责提供证据。调解的种类及效果: 庭前调解:早期死亡的初始阶段,俗称被告答辩后至听证会结束的时期。法庭调解:法庭调解可以在庭审的各个阶段进行,但通常应在法庭辩论结束后、作出判决前进行。效力:调解协议生效后,与生效裁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内容如下: 1、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2、结束诉讼程序; 3、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1.案件的诉讼请求中含有财产给付内容;2.未来可能无法作出裁决。 3、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前; 4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

诉前保全:1、本案诉前保全请求具有支付内容; (二)情况紧急,未立即采取相应保全措施,可能导致申请人合法权益损失难以赔偿的; 3. 请求由利害关系人申请提出; 4、申请人须提供等额担保。申请先予执行的范围及条件: 范围: 1. 追讨赡养费、赡养费、子女保育费、养老金、医疗费; 2、收回劳动报酬; 3、因紧急情况提前恢复。条件: 1、双方权利义务明确,不履行将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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