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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等级审

时间:2024-10-15 19:55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劳动律师获悉

地方以上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二级资质的规定》规定,“二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申请人申请本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等级核定的,由其确定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新的资质规定,由省级住建部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圳市住建局负责审批。为做好改革后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作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确定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筑业二级资质的审批。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外地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等级资质审批。企业登录“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以下简称“三库一平台”系统),按照《业务事项申报表》-》行政审批事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办理步骤。

2、企业在“三库一平台”系统扫描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必须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表》填写内容一致,且填写内容必须一致真实、完整、准确。

三、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指导意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加强资质申请指导服务东莞劳动律师,及时解答企业疑问,加强市场监管劳动律师,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平稳过渡。新规定。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新规定开展资质更新工作的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办理。自2022年6月3日起,停止颁发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证书。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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