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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申请是否有时限
时间:2023-10-07 【转载】
1、用人单位的申请时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在发生工伤事故或确认职业病后的30日内必须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
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适当延长申请时限。这需要经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同意,并在特殊情况下给予延期处理。此举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因特殊原因导致申请时限无法履行而影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劳动者的申请时限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伤害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意味着在用人单位未能履行申请义务的情况下,受伤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有权在一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工会组织也具有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工会作为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组织,可以代表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般来说,超过工伤申报期限的,有关部门不再受理,但有特殊情况时可以延长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