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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包括什么
时间:2023-08-20 【转载】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1.申请人提交申请书;
2.仲裁委员会应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
5.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由仲裁庭作出裁决。
劳动仲裁流程:当事人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开庭五日前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