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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需要提交的材料
时间:2023-07-06 【转载】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按照规定写明内容;
2.身份证明,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3.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等等;
4.送达地址确认书,方便接收仲裁机构发放的材料。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第一、三款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起诉。对经过仲裁裁决,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必须受理。诉讼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提起诉讼请求,并提交起诉状;
法院审查后,作出受理决定的在7日内立案,作出不受理决定的在7日裁定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原告要在7日内缴纳诉讼费,逾期未缴的意味着自动撤诉;
在立案后,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至被告。被告收到起诉状15日内,要提交答辩状给法院;
双方当事人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在立案后,法院组成合议庭,安排好合议庭的人员告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