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做工伤认定去哪个部门

时间:2023-06-30  【转载】

做工伤认定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的损害赔偿标准有: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根据当地标准确定;劳动能力鉴定费用,根据鉴定发票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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