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劳动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联系我们
诉讼指南
在线留言
法律论坛
图片新闻
业务范围
企业位置
劳动合同草案一般由用人单位提出、征求应招工人的意见;也可以由被招工人与企业行政的代表,共同起草。
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向被招工人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被招工人也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劳动合同书,并签名盖章。
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当到当地劳动行政机关申请鉴证,并向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