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劳动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dgldlsh.com 东莞劳动仲裁律师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
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非法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时间:2022-12-16 【转载】
1、收集或提供主体不合法的非法证据。
如我国相关法律中所规定的: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做证人。
若由上述主体作证人提供证据,将不符合法律对于收集、提供证据主体的规定,是为非法证据。
2、取证程序不合法的非法证据。
这是一般意义上人们所理解的非法证据。
如我国相关法律中所规定的: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若以上述方法收集证据,将因为不具备收集程序的合法性而成为非法证据。
3、内容不合法的非法证据。
即不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或与案件事实无联系的事实材料,因其不具备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对案件真实的查明毫无意义而为非法证据。
证据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4、表现形式不合法的非法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