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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诉讼证据的认定标准
时间:2022-12-16 【转载】
1、客观性。
指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
也就是说,作为证据事实,它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它以真实而非虚无的、客观而非想象的面目出现于客观世界,且能够为人所认识和理解。
2、关联性。
指民事证据必须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有内在的联系。
也就是说,只有对于认定要件事实有帮助的事实材料才有法律意义。
这种事实材料所表现出来的关联性一般以两种形式表现出来:
(1)直接的联系,如事实材料所反映出来的事实本身就是待证事实的一部分;
(2)间接的联系,如事实材料所反映出来的事实能够间接证明某一待证事实成立。
3、合法性。
指作为民事案件定案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并且其获得、提供、审查、保全、认证、质证等证据的适用过程和程序也必须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原告提供证据后,人民法院会对证据进行审查,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不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