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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押金能不能收

时间:2022-11-23  【转载】

劳动法押金不能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收取劳动者押金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法违约金的适用情形如下:


  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


  2. 约定保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


  3. 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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