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劳动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联系我们
诉讼指南
在线留言
法律论坛
图片新闻
业务范围
企业位置
有的。劳务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所以谁的过错谁负责。劳务关系主要有以下特征:
1、主体上,双方当事人可以都是法人或公民,也可以一方是法人,另一方是公民。劳务合同内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可以口头约定,也可签订书面合同;
2、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无需提供保险、福利等待遇,不存在人身隶属关系;
3、劳务关系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劳务关系可能产生的责任一般是违约和侵权等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