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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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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自愿达成一致协议

双方曾因此事多次发生争吵,且经当地村委会等组织多次调解,均不能达成一致。



。经由近两个小时的努力,终极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完工后,经原、被告双方结算,被告尚欠原告劳务工资款18000元,并出具了欠条。后原告肖才生多次找被告邱小平索要工资款,但被告均以资金周转难题为由拒付。调解中,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做当事人的工作,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疏浚沟通和心理感化,指出被告不履行给付义务可能承担的风险,同时劝导原告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解决纠纷。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刻约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自愿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当庭支付原告劳务工资款18000元,利息部门原告自愿抛却。


2008年3月份,被告邱小平雇请原告肖才生为其新建的房屋搞装修,双方商定按平米数给付工资。一起长达五年的劳务工资欠款纠纷案得到了解决,又一次圆满地实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无耐之下,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其工资款18000元及逾期利息2560元。


3月13日,江西省严田法庭的法官通过细心、耐心、贴心的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长达五年的劳务工资欠款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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