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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辅助性岗位须经民主程序确定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
的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
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临时性和替代性非常容易界定,辅助性如何界定,产生了重大的异议,是政府来定,企业来定,还是由企业和职工一起来定呢?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3条明确规定,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
公示。也就是说,企业的辅助性岗位需经过法定民主程序来确定,如果违反该民主程序,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
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使用派遣用工方式的单位,必须马上进行法定的民主程序来确定使用派遣的辅助性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