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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案例
劳动案例
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时间:2020-11-29 【转载】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8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其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一款第五项、第39条第五项以及第46条第一项规定,如果是因用人单位存在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存在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再次,《劳动合同法》第86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劳动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如果是因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经济补偿以及其他劳动者应当享受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