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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哪些事项

时间:2019-12-05  【转载】

     1、应写好申诉书。根据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提交申诉书,并按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身份,包括职工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单位、住址、职务,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申诉人应当将自己与被申诉人如何处理等问题全面、准确、简练地写清;

  (3)证据和证人的姓名、住址,提供有关争议情况的各种证据和证人,务必确实充分;

  (4)申请日期。

  2、应在申诉期限提出。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书面申请。在规定的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书面申请的,时效届满后就不再有申请权,仲裁机构也不再受理。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一年期限而行使申诉权利的,仲裁机构可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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