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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工伤医疗待遇申请
时间:2018-12-09 【转载】
1,单位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结算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工伤认定书》(属于首次申报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提供原件;
(2)属于门诊治疗的报送:病历复印件、门诊费用原始凭证、药品和诊疗项目清单原件,检查报告原件;
(3)属于住院治疗的报送:住院费用原始凭证,住院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检查报告单等材料的原件;
(4)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跨地区转诊转院的,应事先由主治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填报《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经社保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前往。
2、辅助器具配置申请
工伤职工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由主治医疗机构提出配置意见,出具医疗诊断证明书。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持医疗诊断证明书和有关病历资料,填报《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申请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作出确认结论,工伤职工持《工伤职工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确认书》到社会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后,再到签订协议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配置辅助器具。
3、伤残待遇申请
单位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结算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属于首次申报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提供原件);
(2)劳动能力鉴定(包括护理依赖鉴定)结论原件;
(3)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的票据原件。